2/23-2/29為期七天的日本行,在最後一天回國時掉了相機…,旅行的回憶,那些自己好喜歡的照片,都隨著相機遺失了。
不斷的自責沒有在下飛機前檢查一次包包,不斷的回想在哪個環節有了閃失,不斷的想到照片可能回不來了而感到一陣又一陣的酸楚。該是開心的與朋友分享這次東京的一切,卻得在話題提及照片時告訴對方:我的相機在最後一天弄丟了。然後再次想起,然後獲得安慰,然後再次的自責。
這幾天打了不少電話,航空公司、桃園機場遺失物會停留的各點,每天打一輪七八通的電話,抱著人性本善與旅遊人同理心的期望,希望奇蹟能發生。
「奇蹟就是,在普通情況下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事,卻在人們強烈的意願支配下發生了。奇蹟之所以叫做奇蹟,是因為它終歸會發生。在覺得自己不行而放棄的人身上,是絕不會發生奇蹟的。」------家政婦三田
嗯,突然想起了這段話…。
給我一個奇蹟吧!這是我今年的生日願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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